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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琳琅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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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琅城的地理位置非常的优越,几乎就在整个若虚大陆的中心位置,且一直在各个政权势力之间保持中立,所以,这里商贸非常的发达,有“若虚通衢”之称。

    琳琅城中有四个大家族,分别是沈、陈、吴、林四家,沈家的家主就是沈乐言。沈家是近百年才成为琳琅城的城主的,当时沈家的家主,也就是沈乐言的爷爷沈泰,是整个若虚惊才绝艳的人物,以八品武夫的实力,力压其他三个家族,成为了琳琅城的城主。但是,自沈乐言的父亲这一辈开始,在武道上就难以追上祖辈的脚步了,靠着老祖宗的余威以及与上清宗的亲厚关系,才堪堪保住城主的位置。

    但是其他三个家族一直在蠢蠢欲动,试图瓜分琳琅城的商贸份额,沈乐言在琳琅城的掌控能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琳琅城有一个“神集”,专门交易各种修行物资,交易货币使用灵石。据说“神集”中的灵器,是除了灵宝城以外,品级最高,种类最多的。至于丹药,也是除了丹凤城以外,交易品种和品级最齐全的。而阵材的交易量,甚至远远的超过了以阵法出名的朔方州万古城。

    李久童一大早起床,师傅玉真子就给了他一个储物戒指,里面有大量的灵石,让沈从带着李久童去逛“神集”,玉真子的原话是:“徒儿,这是师傅的家产,都给你了,你跟着从儿去逛逛,喜欢什么买什么,可劲的造,多买些灵器把自己武装起来!”

    阿牛自然也跟着一起去,沈乐言还派了几个看起来绝对是高手的护卫随行。

    从千湖城救回来的六指儿等人,都表示愿意留在琳琅城,所以沈乐言就将十人交给了城主府的管事安排。

    其实这十个孩子的选择也很容易理解,毕竟橘子洲现在正在经历战乱,而琳琅城现在相对的平静,这些经历了战争和饥荒的孩子,当然宁肯留在琳琅城了。

    今天,李久童没有穿道袍,而是穿了一件玄色的束腰长衫,头发用一根丝带扎了起来,因为他皮肤很白皙,尤其是到达了凝气五层之后,体内的杂质都排出来了,整个人显得特别的清灵。

    这件玄色的长衫是沈从帮他选的,可能是因为李久童有一双丹凤眼,唇红齿白的,稍微有点男生女相,配上玄色的衣衫,正好压得住。

    当沈乐言看到李久童这身打扮时,也由衷的赞了一句“好一个翩翩美少年”,而玉真子更不用说,一贯认为自己的这个关门弟子什么都好,至于外貌,那直接就算“上清宗”的颜值担当了。

    沈从今天穿的是一件月白色暗云纹的长衫,仿佛故意是要与李久童做黑白配,两人站在一起,像两个小仙童,煞是好看。

    阿牛穿不惯长衫,依然穿着一身短褂,只不过这身短褂也是城主府的绣娘连夜赶制的,枣红色的内衫,配着半袖的麻黄色短褂,穿在阿牛挺拔的身姿上,显得阿牛甚为英姿勃勃。

    三个少年人向玉真子和沈乐言告退后,就坐上了城主府的龙马车,向“神集”驶去。

    一路上,李久童掀开车帘,好奇的打量着这琳琅城,发现这座城市除了街道宽阔以外,最特别的是路上的行人打扮千奇百怪,仙风道骨的老翁,窈窕佩剑的女侠,扛着大铁锤招摇过市的莽夫,骑着龙马的书生,提着金杵的和尚,赶着大车的商人,挑着货架的小贩,形形色色各类人都有。

    龙马车行走了大约一刻钟,街道变得更加的热闹,沈从示意大家下车步行。

    “这里是‘神集’的外围,卖的东西真真假假,需要一些眼力……”沈从介绍道。

    “还有假货?”李久童好奇的问道。

    “这些商贩没有进神集,而是在外围兜售,很难管理。”沈从皱了皱眉头道。

    “快来看哟!三亿人都在用的‘聚气丹’……”

    “灵宝阁新品,灵宝阁新品!……”

    “各类攻防法器,亏本甩卖,9颗灵石送到您府上……”

    ……

    李久童听到小贩们的叫卖声,一个踉跄,站稳后拍拍沈从的肩膀笑道:

    “沈从,我相信在这里不用担心买到假货!”

    “噢?都是真品?这不可能!”沈从侧身扫了几眼街道之旁的摊贩。

    “不用担心买到假货,是因为这里全是假货!”李久童哈哈大笑!

    “也不一定全是假的吧?灵宝阁可是整个若虚大陆制造灵器最顶尖的组织,应该不会有假货的吧?”沈从觉得全是假货好像也不可能,毕竟这里每日生意兴隆,都是假货岂不是买家都是傻子?

    “我敢保证那个灵宝阁新品,不是灵宝阁所出,而是一家名字就叫做‘灵宝阁新品’的作坊所出!不信你叫人去问问。”李久童肯定的说。

    沈从叫了一个随从耳语一番,就见那随从去到那叫卖“灵宝阁新品”的小贩跟前,一番威逼恐吓,然后回来禀报,果然,这小贩所卖的灵器,确实就出自一家名叫”灵宝阁新品”的小作坊。

    “小弟,你真厉害!”阿牛竖起大拇指点赞道。

    “小表叔,你怎么知道这些都是假货?”沈从来了兴致,作为商贸中心的琳琅城,打击假货一直是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情,如果李久童有什么特殊的方法能够甄别,那么就是帮了琳琅城大忙了。

    “直觉,呵呵,仅仅是直觉!”李久童当然无法说自己老妈就曾经花了两千多块钱在某个号称三亿人都在使用的平台上买了一台“小米新品”,电视机的商标赫然就叫“小米新品”。

    “我们快些走,神集很大,就算逛一天也逛不完,咱们直接去逛灵宝区!”沈从顾盼的目光似乎扫到了什么不想见的人,匆匆的拉着李久童的胳膊,又看了看阿牛,加快了脚步,带着二人疾速向灵宝区奔去。

    “沈从,你拉着我走那么快干嘛?”李久童抗议道。

    “太嘈杂了。”沈从不愿多说,脚步越走越快,手始终拽着李久童的胳膊。

    这“神集”的灵宝区就在神集的正门左手边,进入神集的正门后,与外面的景象又有所不同,外面多是临时的货架,而正门里面,都是大大小小的白墙黑瓦的商铺。

    李久童首先看上的是一个攻击型的手镯,外表像是玄铁的,样式非常的粗狂,适合男生佩戴,主要是这手镯是一个三品的灵器,店长介绍说这手镯叫做“雷神镯“,里面藏有十颗弹丸,每一颗都会瞬间弹出百米,引起的爆炸效果,可以重伤一个金丹期的高手。缺点就是这是一个消耗品,十颗弹丸打完了,手镯基本上也就没啥用了,除非送回来重新拆装。

    “就没有能够自己装弹丸的?”李久童觉得这手镯如果可以自己装弹丸,不就跟现代的手枪一个道理了吗?所以还是很感兴趣的。

    “没办法,里面的弹丸威力巨大,无法单独保存,而且这机括也太过精巧,稍微不注意,组装的时候就会自曝,所以不可能制作成可填装的。”店长解释道。

    “没什么不可能的,只不过是你们的技术还没达到那品级而已。”李久童瘪了瘪嘴,看来离现代的手枪制作的工艺,这三品灵宝的制作工艺还是差距甚远啊。不过有了这个,至少可以在关键时刻拿来保命用一用。就这么小小的一个手镯,就要五十颗灵石,李久童觉得贵了点。虽然自己已经是有灵石矿的人了,可现在花的还是师傅的钱,师傅虽然大方,但是也不能乱花呀。

    “三十颗灵石我就要了。”李久童一脸的嫌弃,将“雷神镯“递还给店主,这还价的精髓就是一定要表现得不是特别中意,可劲的挑毛病。

    “既然是少城主带来的客人,三十就三十吧,我给您再配个玉匣子,您看可好?”店主殷勤的又将“雷神镯“递回了李久童手中。

    这就同意了,让李久童准备好的一套还价方案毫无用处,他反而觉得是不是自己不懂行情,三十颗灵石都买贵了。

    “你还有这功用?”李久童拿着手镯,歪着头,笑着问早就坐在一边椅子上的沈从。

    “你说呢?”沈从傲娇的将头扭到一边,似乎在警惕的盯着店外,也不管李久童,回答得相当得随意。

    “难怪师傅让你带我来,原来深意在这里啊?三十颗灵石,值吗?”李久童毕竟对灵器完全没有价格的概念,还是有些拿不准,便讨好的凑近沈从询问。

    “我也不懂,但是想来没有人会傻到为了几十颗灵石得罪城主府。“沈从回头分析道。

    “好,那我买了。“李久童觉得沈从说得很有道理,便转身叫来店主,付了三十颗灵石。

    “阿牛哥,你有什么喜欢的,来,选一件,师傅说了,你喜欢的就买,他付钱。“李久童看着在一边站着有些无聊的阿牛,忙替师傅做主,让阿牛也选一件。

    “小弟,不用了,我是武夫,这些都用不上。“阿牛推辞道。也确实,他们进的这家店,都是些适合练气低阶境界的人使用的灵宝,大部分都需要靠真气驱动机括,对阿牛确实不太适合。

    李久童逛着逛着,又买了一些小型的攻防灵器,大约合计花了一百多颗灵石,太贵的灵器一是李久童觉得自己也用不上,二是李久童也舍不得花师傅太多钱,他买的大概都是二、三品的灵器,所以都不算贵。

    “沈哥哥,真的是你……“当三人逛了约一个时辰之后,突然一声清脆的呼声,让沈从一惊,拉着李久童与阿牛就快步的扎入人群中,”快,快走……“,沈从似乎很怕这声音的主人。

    李久童和阿牛不明所以,只好跟着沈从疾速穿行,看见一家没有什么客人的店铺,门口正好堆放了许多杂物,可以遮蔽视线,沈从拉着二人冲进了店铺,示意跟在后面的护卫散开,对店主严肃的说:”我后面躲躲,有人问起我,就说没看见。“

    店主似乎也认识沈从,虽然不明白沈从在躲什么,但是指了指店铺的后门,三人又在沈从的拉扯下快速的躲进了店铺后面的房间。

    “你到底在躲什么?“李久童莫名其妙的被沈从带进这房间,大气都不敢喘,想来逛个“神集”也不至于就碰到敌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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